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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发出通告,要求有关部门、社会各界和全市公民提高警惕,增强水患意识,做好汛期各项自保自救工作,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    通告要求,凡在山洪沟道和行洪排水河道内开矿、办厂、采矿、淘金的单位和个人,在汛期都要停止作业,撤出机械设备和人员;对土、砂、尾矿等废弃物要按要求堆放,不得乱堆乱弃,影响行洪。
    建筑在山坡上的厂矿、村庄、学校和居民房屋,应当清理排洪沟渠,加固防洪堤埝(墙),严防山洪泥石流的袭击。
    居住在山洪沟口、沟底和河滩的村庄,应当有计划地搬迁到安全地带;来不及搬迁的,听到有暴雨洪水预报时,要及时转移到山坡上部及河堤以外的安全地带。
    暴雨行洪期间,行人和车辆不要穿越河道和山洪沟道,要等洪水退后再走;不要从河里打捞漂浮物品,以免发生危险。
    居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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